CQ9电子平台 CQ9传奇CQ9电子平台 CQ9传奇提供满足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正常办公、管理需要的办公室及宿舍,办公设施及设备发包人自理。
若争议涉及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补充协议、保证书、承诺书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的内容时,它具有优先解释的效力。
3.2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县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项目经理职责: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责任。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驻施工现场。无正当理由,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交工日期:2011年月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县有关规定。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共提供六套(含返还壹套竣工图),开工前7天一次性提供。
①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如有政府及建筑监管部门的书面停工通知,因此出现的施工困难、拖延工期及因停工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工程结算执行:①2003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一、二》及山东省、菏泽市配套使用的补充定额和费用定额、规定、解释、说明、补充定额等;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发包人负责办理临时用地和占道许可,确保开工前施工场地主要交通干道及公共道路间的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三日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对资料的线)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以及本工程施工所需发包人办理的所需批件按规定办理,并交承包人副本或复印件一份。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月工程量的时间:每月25日提供月工程量报表一式三份,工程师收到后七日内审核完毕,并返还承包人一份。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后15天内提供。
五、安全施工: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21、22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执行鲁建发[2005]29号文及鲁标定字[2005]29号文及鲁标定字[2007]4号文的有关规定。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将本图纸用于本工程施工以外的任何其它用途。
5.2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在本合同的范围内,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监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详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所签订的委托合同)。
①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一、二》及山东省、菏泽市配套使用的补充定额和费用定额、规定、解释、说明、补充定额等;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的所有分项工程,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其中钢材、商砼、木材、模板材、水泥、地材(砌筑用砖、屋面瓦、石灰、石灰膏、砂、碎石等)及安装主材的材料价格由双方联合考察确认(如双方对某项材料价格不能达成一致,以发包人指定的供货商签认的价格为准),其它材料(辅材、零星材料)执行2008年定额价目表。由甲方确价的材料,其采保费、检测试验费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计取(附件二)。
②人工单价:土建、安装工程40元/工日,装饰44元/工日;零工按实际发生签证55元/工日。机械单价执行2008年价目表单价。
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执行鲁建发[2005]29号文及鲁标定字[2005]29号文及鲁标定字[2007]4号文的有关规定。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条第(7)款,发包人承担费用。若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施工并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条第(8)款。承包人承担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粪便排放等工作,建筑垃圾外运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以签证为准)。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条第(5)款,其中CQ9传奇电子 CQ9电子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管理及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均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条第(6)款。承包人负责自行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其间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损坏,承包人负责修理;若发包人有特殊要求或提前使用,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方提供图纸后七日内会审图纸并向承包人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第8款。
1、本工程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上级政府及建筑监管部门的书面停工通知,因此出现的拖延工期、上级罚责及因停工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发包人负责(以签证为准)。出现争议时,由双方委托第三方进行损失评估。
5.3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设计变更、工期延长以及索赔事项。
职权:按照本合同,代表发包人行使各项职能。发包人工程师可委派自己的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都应提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需换人时,应在新任人员到达岗位后3天内通知对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负责协调当地居民及政府各部门等地方的社会相关关系,如因当地居民等而影响施工或手续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由发包人签证相应的损失。
②人工单价:土建、安装工程40元/工日,装饰44元/工日;零工按实际发生签证55元/工日。机械单价执行2008年价目表单价。
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执行鲁建发[2005]29号文及鲁标定字[2005]29号文及鲁标定字[2007]4号文的有关规定。
鉴于发包人与承包人长期合作的良好契机,承包人承诺在按上述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的基础上,再让利优惠9%后为最终结算价款(其中安装主材不让利)。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三日内,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施工前现场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三日内,将水电等施工管线接至施工现场内,距新建建筑物中心50米半径内,并按施工用电要求确保用量。


